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西安市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加快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实现工业经济向中高端迈进,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思路目标

以“品质西安”建设为引领,围绕全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精神,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推进智能制造为方向,重点围绕扩大先进产能、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智能制造、生产装备更新换代、推动绿色制造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六大领域,开展精准技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我市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力争2017—2020年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努力实现企业装备升级、工艺升级、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使企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先进产能。选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高的项目,鼓励企业扩大先进产能,做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延伸产业链,引导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打造西安优质制造品牌。

(二)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性产品方面实现突破。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一定产业化基础的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快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三)推广智能制造。推进智能生产,采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自动控制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柔性化、智能化和高度集成化的智能控制系统,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智能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实现生产、销售、财务、产业链上下游、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智能化管理。推进智能服务,应用产品性能监控、物联网智能终端技术,提升产品的智能运行、诊断与维护水平;加强客户行为分析,推行小批量定制生产模式,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四)加快设备更新。鼓励传统产业开展以“数控一代”为核心的装备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五)推动绿色制造。全面推进装备制造、食品、建材、轻工等传统制造业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的清洁生产模式。

(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工业设计、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以及众创、众包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开展大型仪器设施共用、科学数据共享、研究实验基地协作研究、专业测试与行业检测、技术转移等专业技术服务,为企业技术提升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方向和重点

(一)汽车产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着力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性服务、互联网+汽车等汽车产业新型业态,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构造基础不断增强的产业化集群。

(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智能终端、大数据应用与云计算服务、物联网、下一代移动通信以及嵌入式软件系统,改造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研发制造能力,形成“软件特色化、硬件集群化、服务普遍化”的发展格局。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不断在设备制造中融合高新技术,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支持通用、专用装备制造、输变电装备及器材制造、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四)航空航天产业。依托航空基地和航天基地,充分发挥西飞公司、西航集团、航天六院、航天四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重点在整机、航空发动机、无人机、航空机载设备、通用航空、航天运载动力、卫星有效载荷、卫星测控等领域,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

(五)医药产业。重点支持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加快升级改造,推动集群发展,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产业竞争力。

(六)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粮油食品加工、乳制品制造、酒与饮料制造、烘焙方便食品、果蔬加工制造等五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推进现代化智能生产方式,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七)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依托西部钛业、西部超导等大企业,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优势,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不断提高产业链上企业之间的相互配套能力,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实力。

四、政策措施

(一)实行目录制引导。贯彻落实《陕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优先指导目录(2016—2018)》,确定我市重点支持的技术改造领域与方向,每年组织实施50个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方向的技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市工信委负责)

(二)实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对符合《陕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优先指导目录(2016—2018)》方向,符合我市年度重点支持的工业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且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项目,由工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区)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积极推广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模式。引进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制造商、自动化集成商、智能制造方案设计及集成服务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实行市级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认定制度,分批公布条件具备、基础良好、运作规范的市级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并给予奖励。加大对第三方机构服务模式的宣传和推广力度,积极搭建各类交流平台,举办行业(区域)专题现场会,推广应用优秀案例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形成政府、中介、企业“三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

(四)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业企业税费减免的政策规定,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西安海关负责)

(五)多渠道解决企业筹融资。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动机制。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下,积极筹建设立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等多支工业类子基金,发挥主管部门行业指导与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作用,汇集社会资本,推动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拓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首发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西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等进行融资。对项目融资较为困难的企业,支持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迅速获得设备使用权,进行装备升级技术改造。(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六)抓好试点示范工作。加快申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积极争取中省“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组织2—3个县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申报省上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市不同行业选取有代表性的10户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示范试点,在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进行推广,并培育形成在全国智能制造领域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产品开发设计、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域,选取条件良好的企业和机构,开展示范,并给予重点支持。(市工信委负责)

(七)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市、区县和开发区联动、各部门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市工信委负责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全市技术改造重点领域和项目。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督查、评估和验收工作。建立技改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中审批、土地、环保、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市统计局要完善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做好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分析,按月通报全市及各区县、开发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情况。技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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