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市工信发〔2022〕229号
为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中小企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75号),现转发你们,并对我市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申报,并指导企业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编制完成项目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资料及附件表格,请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tzgg/82454.jhtml(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核查申报资料的内容以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19日前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汇总并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资料一式5份。
五、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单位-XX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联系人: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服务处 孟飞宇 86788977
附件: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75号)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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